医院向住院患者介绍“入院须知”将有新内容。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其中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应向新住院或观察治疗的病人介绍本区域的疏散路径及安全疏散、应急逃生常识。
标准规定,医疗机构应明确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应至少巡查两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应至少巡查两次,其他场所每日应至少一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
当发生火灾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开展应急疏散,首先要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防止惊慌拥挤;同时组织病人和现场人员疏散、转移,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病人,应引导其按确定的路线疏散;对于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移动的病人,由医务人员和救护组人员按既定方案疏散、转移。对受伤或无法自行疏散的被困人员,应组成救护组直接抢救,或组织被困人员互救。.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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